重新组建的交通银行,原则上按照经济区域设置机构。实行一级法人,两级管理,三级经营。
交行总行设在上海,下设管辖分行、直属分行和其他分、支行。目前分支行已发展到90余家。交通银行内地的分、支行,均为总行的派出机构。派出机构实行单独核算。并按人民银行规定“已在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开户往来的单位,可以同时在交通银行设立帐户建立业务关系”。
交通银行在国外的机构也在逐步扩展。目前除香港分行、纽约分行、新加坡分行外,正逐步向世界金融城市开设。交通银行设立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分行,经营当地法令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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